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4年普高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
新站校区: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淮海大道300号(邮编:230011)
经开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云路158号(邮编:23060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专业安排及调剂办法
1.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以上“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二)其他相关要求说明
1.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不限;无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六、颁发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与住宿费
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一)西藏少数民族学生三年学费减半。
(二)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是我校重点建设专业,该专业学生享受一学年专业奖学金3500元/学年(已通过其他途径享受过学费减免的学生不再享受专业奖学金)。
八、其他须知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相关规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516137/62516138
招生网网址:https://zs.c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