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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3 14:45:07 来源:西安欧亚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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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5号)文件要求,结合西安欧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西欧学字〔2019〕21号)文件,为做好我校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建档工作,现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西安欧亚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对象

在校全日制统招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依据

(一)特殊群体因素

主要包括: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残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定的烈士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的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

(二)家庭经济因素

主要包括:学生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状况。

(三)突发状况因素

主要包括: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

主要包括:学生户籍和学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五)学生消费因素

主要包括: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六)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

主要包括: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情况、父母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和学生本人健康状况;被工会组织认定为特殊困难家庭的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情况。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三、认定等级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一般困难两级。

(一)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一般情况下,特殊群体因素列举的学生应优先认定为特别困难。

(二)一般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四、个人申请提交时间:9月23日—9月26日

请需要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尽快联系青年社区辅导员,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个人申请及资料。申请学生本人自愿如实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出申请,可自愿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生本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疑问,可咨询:
学校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29-88738224/88286865
孔子青年社区咨询电话:029-88738257
Xdea青年社区咨询电话:029-88738204
Jobs青年社区咨询电话:029-88286837
Queens’land青年社区咨询电话:029-88298926
德鲁克青年社区咨询电话:029-88298987
国际青年社区咨询电话:029-88737077
Ivy青年社区咨询电话:029-88286974
高职青年社区咨询电话:029-8873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