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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集宁师范学院2021奖助政策

第四章 学生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 学校设置的奖、助学金有:

(一)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占学生数的3‰;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占学生数的3%;

(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占学生数的30%。

(四)自治区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根据自治区当年的名额分配;

(五)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占学生数的5%。

第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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