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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高校学生住宿费退费院校汇总(更新中)

时间:2020-05-30 10:38:52 来源:福建高考早知道排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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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8日,福建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收住宿费,学生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在春季学期末结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目前已有高校发布退费通知,关注更多高校退费安排,可收藏本页面,福建高考信息将第一时间更新。以下为最新退费院校名单:

福建农林大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毕业班学生已经缴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进行清算和退费。为确保退费工作顺利开展,请同学们务必核对确认自己登记的银行账号信息,保证填写的银行账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非毕业班已经缴纳的住宿费也将根据返校情况作合理退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0年5月28日

仰恩大学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经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按照一学期(5个月)的标准每生650元退还本学期住宿费。退费时间,对毕业班学生近期完成退费,对非毕业班学生本学期结束前完成退费。

特此通知。

仰恩大学财务部

2020年5月29日

华侨大学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春季学期末结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决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结算规定如下:
1. 留校及提前返回的非毕业生,住宿费按省教育厅规定结算住宿费;
2. 留校及提前返回的毕业生,至6月13日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结算;
3. 其他学生不收取本学期住宿费。
4. 返校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不收取返校期间的住宿费。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学期住宿费结算时间为6月下旬。
住宿费将统一退至学生与学校关联的华大中行卡,请各位同学于6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登记或修改银行账户:进入收费平台(https://cwcsf.hqu.edu.cn/), 登录成功后选择右上角【我的信息】修改银行账号(银行账号限泉州或厦门华大支行开户的卡号,且开户信息户名、证件号、登记的卡号须同校方与银行方预留的信息一致)。
学生因银行账户状态等原因退费不成功的,待学生提供有效银行账户再退费。
财 务 处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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