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公安、司法警察为主的全日制警察本科院校。
2018年1月学院被列为福建省2018-2020年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开设有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监狱学、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禁毒学、网络安全与执法等10个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信息安全等3个普通类本科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刑事科学技术
福建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公安技术
福建省新建本科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行政管理、作战指挥学
福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侦查学、治安学
福建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犯罪侦查、监狱学
注:打钩的位置表示该高校有在该批次/类别/文理科招生
1、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类 2、夏季高考本科二批 *下文皆以2019年的政策为例,具体请参看当年政策内容
第十一条 根据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在招收公安、司法警察专业考生时,须经过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简称面试),于本科提前批录取。面试地点为首山校区,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7月初,具体时间及要求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或详见学院招生网公告。 第十二条 政治考察:经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中的内容要求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意见为合格。 第十三条 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第十四条 身体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指数: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体重指数(kg/m 2)=体重(kg)÷身高2(m2)] (三)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无口吃,无色盲、色弱,嗅觉灵敏,两耳无重听。 (五)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驼背;无文身;无罗圈腿;无明显八字步;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各种残疾。 (六)血压正常。 (七)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 第十五条 面试要求: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第十六条 体能测评:表1各测评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合格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 第十七条 女生比例占招生数的10%,具体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十八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2)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安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面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同等优先,再按文、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排列顺序以福建省规定为准。 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第二十二条 司法警察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同等优先,再按文、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排列顺序以福建省规定为准。 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专业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不限男女生比例,无须经过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2)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招生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录取规定。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第二十四条 对电子档案中身体条件不符合我院专业录取规定或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来源于学校官网,点击可查看大图 1.提前批(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按设区市): 2.本二批(普通类专业):